“庭审”法治课能否面向未成年人开放?

□张小军

字数:1003 2023-11-15 版名:声音
  “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界定?”“事故如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10月27日下午,宁波市正始中学43名高二学生走进鄞州区人民法院,体验了一堂别样的“法治”思政课,沉浸式体验法庭审判全过程,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10月31日《现代金报》)

  鄞州区人民法院的这堂“法治”思政课,值得点赞。学校主导开展的法治教育课,通常会因教师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现场氛围感缺乏,导致学生难以真正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不能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无法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把学生“让进”庭审现场开展法治教育,能避开这些短板,大力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但作为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笔者在点赞之余又不禁想到,这样的“庭审”法治课能否也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一上?相关资料表明,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涉电信网络犯罪上升较快。有的中小学在防治校园欺凌中也发现,个别学生抱着“未成年人受保护”想法,对校园法治教育无感乏感,屡教屡欺,愈欺愈重,老师、家长绞尽脑汁、费尽力气也毫无办法。今年十月媒体报道了两起校园霸凌案件,其恶性程度让成年人也深感震惊。
  从制度规定来看,这个想法或许有点“不成熟”。按照《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但未成年人去法院旁听则须获得法院的批准,如果没有得到允许,是不能进入旁听的,而批准审核的条件,则主要看是否属于案件审理需要,是否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从近年来报道的这类活动来看,能旁听庭审的学生也多是成年学生和临成年学生。
  然而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其也有值得审视与探索的一面。比如,从部门功能来看,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也有助力校园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明确职责;从操作管理来看,《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没有就限制未成年人旁听庭审“一刀切”,如果做好了庭审内容选择、参加学生确定、审判环节注意,也是可以做到依规“开放”的;从效果预期来看,因为观听的是“审他人”,学生通常只会引发触动,不会造成伤害。
  由此,笔者在为鄞州区人民法院的这堂“庭审”法治课点赞的同时,也期待有更多法院能注意到这些,在遇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旁听的庭审案件时,或根据自己掌握情况的重点学生名单确定参加人员,或主动邀请学校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参加,并认真做好各种细节管理工作,帮助学生沉浸式体验司法氛围,与学校肩并肩法护未来。当然,如果能把那些忽视子女教育、对子女教育无力无法的家长也邀请参加,那效果就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