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以“三杰”评选推动教师队伍建设

字数:572 2023-11-08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杰出教师、杰出校长、杰出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打造一支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推动建设教育强国、打造“三个青海教育样板”奠定人才基础。
  《管理办法》明确,青海省杰出教师、杰出校长、杰出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由省政府主办,省教育厅承办,每3年开展1次,每次表彰青海省杰出教师30名、杰出校长15名、杰出教育工作者20名,由省政府作出表彰决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按规定进行奖励。
  《管理办法》强调,推荐评选坚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群众满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的推荐评选原则,杰出教育工作者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评选的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将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基本要求,将一线学生工作作为评价重要参考。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要求杰出教师教学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较高,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杰出校长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认同;杰出教育工作者热爱教育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以上据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