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公费师范生违约需明其根源

□许朝军

字数:1406 2023-10-25 版名:声音
  近日,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引起社会关注。该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事实上,据记者调查,近年来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作为学校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一名班主任,广州大学谢爱磊教授表示,虽然违约人数的占比并不大,但违约人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工作后才违约的情况比较常见。(10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公费定向师范生是国家为进一步精准补充乡村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而设置的教师培养制度。为了避免和防止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流失,不少地方和院校都制定了科学的干预措施,如广东省在《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各地负责按照规定追缴公费定向培养对象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经费总额的30%收缴其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
  很明显,定向公费师范生违约流失,必然面临培养成本追偿和违约成本承担。但关键是,即便“事后处罚”是对违约的责任追偿,可一旦违约现象反弹上升,对教师培养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对基层教育改革发展的负面影响,却是难以弥补的。因此,如果单单以处罚来处置公费师范生违约,这种就事论事的应对并不具备足够科学理性的价值。
  公费定向师范生为何会违约?认真分析不难发现,一方面是考取公费定向师范生的高中生对于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定位不清楚,对定向培养地区农村基本情况以及未来从教地域及学校状况不了解,对未来从教生涯规划不到位,懵懂之下选择从教之路,结果在大学时期就开始焦虑,思考毕业后有没有其他选择等,导致从业意愿动摇。另一方面则是从业后,参加工作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无法适应地方的工作实际、文化氛围,现实与理想反差较大等问题,未达到履约工作年限便离开岗位。当然,就业后发现晋升无望、职业认同感低,以及一些地方分配时随意性大等都会致使违约现象产生。
  很显然,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现象出现,如果仅仅是事后处罚,只能是就事论事层面的处理。要想从根本上防止“定向”后违约,就必须重视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采取针对性举措科学干预,化“事后罚”为全过程干预引导和监管到位。
  一方面,地方和高校应将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专项教育前置化,将其作为高中生涯规划和招生专项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引导有意向高中生在进入公费定向项目之前,充分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了解乡村教师工作内容、实际工作条件及未来发展方向。进入师范院校后,培养院校应从强化教育管理角度入手,在让学生充分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持续引导学生增强职业认同感,夯实从教信心和责任,稳定从业道路。另一方面,要从建立完善公费定向师范生从业奖励激励机制入手,推行试用期合格直接晋升初级职称、推行基层边远地区公费定向师范生专项补贴等举措;同时加大对扎根基层实绩突出公费师范生的激励、推介力度,表现优秀的履约期满实行免试推荐读研、优先提拔等措施,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消除其后顾之忧和从业之虑,让其对职业产生自豪感、认同感,自然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违约行为了。
  此外,结合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区域内基础教育领域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需求,合理编制每年的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避免分配就业矛盾导致公费定向师范生就业不稳、供需过剩等问题,也是避免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流失的科学预防和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