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工作室建设
字数:618
2023-10-18
版名:新闻
本报讯(雷思佳)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省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通知》明确,骨干校园长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由1名主持人与8—10名成员组成,通过自主推荐和组织推荐产生。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管理、运行和成员培养等各项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培养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室成员需协助主持人开展各项工作,在主持人的指导下提升个人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办学实践和研究、总结经验与成果,接受工作室主持人的管理与考核。骨干校园长培养单位将为工作室配备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学术支持。
《通知》要求,骨干校园长工作室遴选人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普通中小学副职校长或幼儿园副职园长及以上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通知》强调,骨干校园长工作室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月开展1次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的学校现场诊断活动,主持人每年要开设2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论坛,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对口帮扶等社会服务,主动加强骨干校园长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同时,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通知》明确,骨干校园长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由1名主持人与8—10名成员组成,通过自主推荐和组织推荐产生。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管理、运行和成员培养等各项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培养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室成员需协助主持人开展各项工作,在主持人的指导下提升个人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办学实践和研究、总结经验与成果,接受工作室主持人的管理与考核。骨干校园长培养单位将为工作室配备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学术支持。
《通知》要求,骨干校园长工作室遴选人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普通中小学副职校长或幼儿园副职园长及以上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通知》强调,骨干校园长工作室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月开展1次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的学校现场诊断活动,主持人每年要开设2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论坛,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对口帮扶等社会服务,主动加强骨干校园长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同时,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