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字数:478
2023-09-27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胡萧)近日,江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课后服务相关事项。
《通知》表示,要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其中“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
《通知》明确,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或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以上据《南昌晚报》。
《通知》表示,要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其中“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
《通知》明确,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或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以上据《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