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 学科校外培训从重处罚

字数:609 2023-09-20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划定了管辖权限,明确了违法情形、法律责任和处罚程序,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按照《办法》,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将从重处罚。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培训从重处罚。《办法》明确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等。
  《办法》要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 》监督制度,压紧压实执法责任,保障校外培训执法取得实效。要求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以上据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