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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师范生培养应与市县岗位需求紧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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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为进一步加强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促进高校招生培养与市、县(区)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了《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江西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向各设区市教育局下达年度公费师范生招生指导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指导计划分解到市直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本校教师岗位实际,制定分专业招生需求,征求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交设区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汇总审核各设区市上报的招生需求后,向有关省属师范大学下达培养计划。
《实施办法》明确,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的普通高考考生。具有江西户籍考生可填报定向任一设区市就业的专业志愿,不受生源地限制。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先选择院校+专业,再选择定向就业地,可以填报多个平行志愿。
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组织考生与相关市、县(区)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被录取后拒不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招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入学前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考核,落实具体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有编有岗,履约服务期限为6年。以上据江西省教育厅网站。
《实施办法》规定,江西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向各设区市教育局下达年度公费师范生招生指导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指导计划分解到市直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本校教师岗位实际,制定分专业招生需求,征求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交设区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汇总审核各设区市上报的招生需求后,向有关省属师范大学下达培养计划。
《实施办法》明确,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的普通高考考生。具有江西户籍考生可填报定向任一设区市就业的专业志愿,不受生源地限制。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先选择院校+专业,再选择定向就业地,可以填报多个平行志愿。
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组织考生与相关市、县(区)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被录取后拒不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招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入学前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考核,落实具体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有编有岗,履约服务期限为6年。以上据江西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