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教师专业自主权, 切实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史继菲

字数:1350 2023-04-05 版名:声音
  自《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布以来,各地深入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教师需要大量时间用于开展作业和课程设计研究,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这给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性提升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切实落实“双减”政策,为中小学教师日常工作赋能提质,亟须减轻教师工作负担,提升教师专业自主权。
  教师工作负担重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教师职业自主权的缺失,政策法律制度、层级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舆论共同对教师职业自主权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对职业管辖权力、专业发展空间和专业权利行使三方面的制约。
  教师减负应重塑专业自主权保障机制。首先,强化教师专业人员法律身份。强化教师在学校场域中的专业人员身份,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细化教师基本的权利与义务、职能与责任,赋予教师专业地位。我国教师法律身份的演变过程绝非直线式转变,而是体现为公共性与专业性的互相融合发展。其间发生过从国家工作人员到专业人员的重大转变,到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应该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并明确该法律地位的特殊性,说明“国家公职人员”成为其未来发展方向,但着重强调其“特殊性”。公职的特殊性体现在教师在学校场域的专业身份,教师除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一般性权利之外还应依法享有教学权、评价权、惩戒权等。
  其次,增强学校自主管理权。学校作为最主要的教育机构,是政府与教师之间的联通桥梁,弱化政府权力增强学校自主管理权是为教师增权赋能的重要途径,最终实现“政府总量控制,学校自主管理”“学校自主管理,政府备案、监管”的学校管理的良性循环模式。在科层制体系中,政府与学校之间呈现为显著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政府主要依靠统一的行政文件和行政通知来治理学校。但在我国实际情况中,每所学校尤其城乡学校差异巨大,诸如教师工作量、生师比、教师评价指标等无法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从国外实践来看,针对教师工作量不均衡的问题,学校被允许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教师弹性工作时间,教师可以减少教学时间以平衡教学和其他责任之间的工作量。
  最后,增强教师职业专业话语权。团体话语的权威性主要来源于其组织的专业程度,通过加强教师组织的专业性来树立专业话语权威。中国教育学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属的教育工会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两大教育类和教师类团体,除此之外,各省市都有自己的教育协会,但在学术领域和其他领域表现并不十分活跃,尤其在专业标准的制定和专业权利保障方面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同政治团体和经济团体不同的是,职业团体属于个人职业的“有机团体”,职业团体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分工越精细化团体组织专业化力量越被加强。每个个体都是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行动对社会结构产生影响,教师更是教育生态系统中的关键一环,必须明确自己的专业价值,提高职业认同,为专业发声。虽然《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意见建议权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师工会关注重点还停留在物质保障上,对于权利保障是相对忽视的,这与经常拿来与教师作对比的公务员和律师相差甚远。因此,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激励教师群体组织发出专业声音,尤其是专业标准制定和专业权利保障等应有教师组织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