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督导: “督”与“导”两手都要硬

□吴维煊

字数:1112 2023-03-29 版名:声音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系统部署做好2023年度“双减”督导工作。《通知》强调,各地要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在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
  将“双减”督导纳入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让“双减”工作的落实情况有了明确的监督部门及具体的监督人员,彰显的是国家对持续贯彻落实“双减”政策的坚定信心。通过各级教育督导对“双减”工作的持续督导检查,对整治及规范当前存在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良莠不齐、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不到位、学校课后服务满意度不高等突出问题,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教育督导以“双减”督导为重要工作职责时,“督”的力度的加大,会在一段时间内收到很好的“双减”效果。但是,若社会培训机构不能恪守给学生减负的政策底线,部分老师不能在作业减负上持续重视,各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就会发生,甚至钻政策空子的现象也会发生。例如,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换个素质拓展或能力提升的马甲,“名正言顺”地加重学生的负担。这样的现象一旦出现,不仅让“双减”效果打了折扣,也会扰乱教育秩序,进一步加大社会的教育焦虑。所以,教育督导在对“双减”进行督导时,不仅要“督”,还要在“导”上下功夫。
  对学生作业的“双减”督导,不仅要看各所学校老师们布置的作业多不多、难不难、该不该、重不重、用时多少,更重要的是为教师们如何科学地布置作业提出有价值的指导。所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加强对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的研究,对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课程实施方案、教学评价等有所了解。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作业的研究,加大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的调研,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及作业布置进行培训,用业务指导促进作业布置既符合“双减”要求,又确保质量。
  对课外培训的“双减”督导,不仅要看相关培训机构的业务范围及培训方式是否满足“双减”要求,更重要的是在培训机构开始授课之前,对培训机构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指导的内容包括:校外培训教师如何恪守职业操守,课外培训如何在学校教学的基础上拓展学生的学科视野及发展学生的学科思维,如何在不加重学生不必要负担的前提下对学校教学进行补充,课外培训如何在落实“双减”的基础上促进学生成长。通过定期指导,促进校外培训在教学体系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当“双减”督导只“督”不“导”时,妨碍“双减”的各种现象就会出现,就没有从实质上化解“双减”难题。所以,在“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导”的践行,在“督”与“导”的相互协调中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以导促优,才能让“双减”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