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清单为学生资助工作划清“红线”
字数:587
2023-03-29
版名:新闻
新华社电 严禁用“轮流坐庄”或“分摊指标”等方式确定资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学生资助资金……近日,《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正式发布,湖南从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监督管理、政策宣传4个方面划清“红线”,以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全周期管理。
对象认定过程中,严禁随意变更或简化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程序,严禁采取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以及“轮流坐庄”或“分摊指标”等方式确定资助对象,严禁公示受助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监护人)的敏感信息及隐私。
资金发放程序上,严禁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学生资助金,严禁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严禁任何集体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外出考察费、实习经费等。严禁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资助资金,严禁资助管理人员或学校老师统一代管、批量激活学生资助卡或用于领取资助资金的银行卡。
监督管理方面,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擅自提高或降低资助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虚假注册学籍、注册“双重学籍”,坚决杜绝重复资助。
湖南省教育厅强调,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对所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责任。
对象认定过程中,严禁随意变更或简化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程序,严禁采取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以及“轮流坐庄”或“分摊指标”等方式确定资助对象,严禁公示受助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监护人)的敏感信息及隐私。
资金发放程序上,严禁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学生资助金,严禁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严禁任何集体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外出考察费、实习经费等。严禁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资助资金,严禁资助管理人员或学校老师统一代管、批量激活学生资助卡或用于领取资助资金的银行卡。
监督管理方面,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擅自提高或降低资助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虚假注册学籍、注册“双重学籍”,坚决杜绝重复资助。
湖南省教育厅强调,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对所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