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字数:900 2023-03-29 版名:新闻
  本报讯 (魏淑敏)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完善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硕博层次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持续发展一体化高质量教师队伍成长模式,基本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强调,始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设立一批省级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将师德规范纳入师范生培养、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进和完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类专业比例逐步达到60%以上。
  《方案》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和骨干体系建设,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乡村、关注薄弱、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国培计划”,统筹协调省培项目,逐步扩大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培育200个省级示范性培训实践基地。开发、遴选教师培训精品资源,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教师培训”平台,促进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落实中小学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此外,《方案》强调,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任教。落实城乡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统筹配置,优先保障教学一线教师编制,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县域内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有效提升交流轮岗工作质量。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对全省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授予“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两年奖励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