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力量治理“隐性辍学”助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杨维立

字数:1288 2023-03-22 版名:声音
  “一老一幼”牵动亿万家庭,关乎民生福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过去五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93.8%增长至95.5%。这有力表明,我国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隐性辍学”问题不容忽视。全国政协委员、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高金凤建议,学校应当树立“有差异无差生”的评价理念,实现“育分”向“育人”的真正转变,缓解“隐性辍学”问题。
  分析发现,形成“隐性辍学”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如部分学生学习能力弱、学习习惯不好、家庭教育缺失等;又包括一些学校受升学率的驱使,重“成才”轻“成人”,将精力主要用在高材生身上,有意无意间忽视了对后进同学的教育管理,甚至对他们“冷眼相待”。
  我国《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对于“隐性辍学”问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制度、政策上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高金凤委员提出将“隐性辍学率”纳入到教育督导评价指标;开发专业测评工具,建立“隐性辍学”学生动态数据库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洪宇认为“义务教育阶段考核‘毛入学率’,不如考核‘控辍率’或者‘巩固率’更有价值”。高金凤、周洪宇等人提出的建议,不约而同地从用好考核指挥棒入手,推进“隐性辍学”问题治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建设性,值得各地借鉴参考。
  教育是人与人的活动,目的在于“成人”。有些学生虽然考不出很高的卷面分数,但他们或许具有音体美等方面的天赋。青少年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各相关学校应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更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教育措施,为所谓“学困生”送去实打实的关怀和温暖,善于挖掘他们身上的长处与优点,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引导“隐性辍学”学生将心“扎”在学校,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特长,帮助他们塑造健全人格。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使命。治理“隐性辍学”问题,各学校应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促使广大教师树牢“有差异无差生”观念,转变育人方式,实现从“育分”走向“育人”,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通过家庭教育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今年的“两高”报告让人们看到,近年来司法机关通过细致的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网越织越密,为控辍保学作出了积极贡献。接下来,各地法院、检察院应继续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与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及相关学校加强联系协作,共同督促“隐性辍学”学生家长依法履责;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建立完善结对关爱体系,对“隐性辍学”学生尤其是其中的品行不端者实行“点对点、面对面”教育感化,引导他们重回正轨,一路健康成长。
  治理“隐性辍学”问题,既是强化“一老一幼”服务的内在要求,也是义务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地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家庭同向发力,坚持政策、制度、措施并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营造更加充满爱心的校园氛围,凝聚起治理“隐性辍学”问题的磅礴力量,定能早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