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实地督查

字数:749 2023-03-22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刁巧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经陕西省政府批准,2月19日至3月11日,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对11个市(区)及21个延伸县审核监测的基础上,组织3个督查组先后赴宝鸡市、榆林市、商洛市3市及渭滨区、眉县、榆阳区、靖边县、洛南县、丹凤县6个延伸县分别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实地督查。
  其间,督查组对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聚焦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双减”和“五项管理”等落实情况,通过召开考评会,访谈市县党政领导,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校园长、教师及家长代表座谈会,随机抽查学校,随机访谈教师、家长、学生等方式,对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2022年重点工作推进以及陕西省对市级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后,召开评价考核反馈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客观评价了被督查市教育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督查意见。会议强调,一要深刻领会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二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提升智育水平、增强美育熏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四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重视并发挥好教育督导作用,实现教育督导改革从“长牙齿”到“强牙固齿”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