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
陕西将开展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
字数:648
2023-02-15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为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质量,陕西省科协、陕西省科技厅近日联合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六类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申报资格、动态管理等事项。
根据《管理办法》,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指依托陕西省境内法人机构设立,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安全、自然资源、旅游、应急等领域,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和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包括科技场馆类、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三农”类、企业类、自然资源类、其他类。
其中,对于科技场馆类,明确要求积极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大型科普活动,针对热点科技问题组织公众科普报告、科学家科普讲坛等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以场馆特色科普资源为基础,举办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或承接青少年科普研学、社会实践等青少年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利用新技术手段提供互动讲解或线上虚拟展示等服务。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通过各种媒介持续传播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展教器具等一批质量好、传播广的优质原创科普资源。
省科协牵头与省科技厅共同负责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考察认定和指导管理等工作。每批次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00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符合认定标准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构,可自愿申请认定,每五年认定一批,期间视情况进行补充认定。以上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指依托陕西省境内法人机构设立,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安全、自然资源、旅游、应急等领域,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和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包括科技场馆类、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三农”类、企业类、自然资源类、其他类。
其中,对于科技场馆类,明确要求积极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大型科普活动,针对热点科技问题组织公众科普报告、科学家科普讲坛等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以场馆特色科普资源为基础,举办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或承接青少年科普研学、社会实践等青少年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利用新技术手段提供互动讲解或线上虚拟展示等服务。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通过各种媒介持续传播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展教器具等一批质量好、传播广的优质原创科普资源。
省科协牵头与省科技厅共同负责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考察认定和指导管理等工作。每批次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00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符合认定标准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构,可自愿申请认定,每五年认定一批,期间视情况进行补充认定。以上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