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时代价值与路径切入
□王越群
字数:2095
2023-02-05
版名:理论
随着时代发展与对育人规律与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都是育人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校社三者不仅缺一不可,并且只有“三位一体”高效配合,才是实现优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时代必然与价值
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虽然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教育问题上的共识,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教育行动,我国最早明确提出重视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则是在国家教育真正驶入快车道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保障与支撑的背景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后才逐步走向深入的,《纲要》明确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笔者认为,作为国家意志而不是学术研讨的家校社协同共育的新育人理念,正是国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体现。
在育人途径上,采取世界教育共识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与方式,既是国家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在走向现代化、与世界相融合的过程中,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教育发展带来重大挑战、风险和机遇过程中的必由之路。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共识所在与关键
笔者认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家长、学校、社会在多方配合、共同尽责的机制下,实现最佳育人效果的不二良方,即三者在明确自身责任的前提下,保持育人目标的一致性,帮助儿童在家做好孩子、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等三重空间下教育孩子时,都要从孩子承担三种角色的角度去考虑。
需要强调的是,要将家校社共育理念贯彻落地,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与社会(社区)三者必须在诸多问题上形成共识,即共育的关键是在“共”和“同”上必须认识一致。
一是同为育人主体,达成育人共识。按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的内涵要求,家庭与社会在育人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是息息相关的育人共同体。没有家庭教育参与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一种不完善、不完整的教育。家庭、社会与学校是同样重要的育人主体,必须了解学校育人的全过程,与学校步调一致达成育人共识,而不只是学校育人的配合者。
二是同心同向发力,形成育人合力。一方面,家庭、社会和学校三大教育主体要“同心”,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相互融合进行启智育人活动,三者必须步调一致、形成教育合力,努力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另一方面,学校、社会与家庭三大教育主体“同向”,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一致,学校要主动将家长与社会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形成育人共同体。最后,家庭、社会与学校三大教育元素要“融合”,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能各自为政、单方面进行育人实践,而是应该在育人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上相互融合。
三是把握同向互动,创新共育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要求,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同向互动,共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就成为“共”与“同”的核心。对此,一方面要在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上大做文章,另一方面应向家庭和学校提供支撑,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投放高质量的教育公共资源,为家庭教育提供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学校在充分发挥育人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应主动做好社区和家庭教育指导,凝聚社会教育共识,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路径切入
一是挖掘资源,活动支撑。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作用的过程,正是彰显育人效果和推动教育前进与发展的过程。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孩子共同成长,是教育本质的应有之义,既离不开优质资源的挖掘,也离不开特色活动的创设。优质资源的供给与特色化活动的支撑,既是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育新样态不断深入人心的重要载体,也是为孩子们幸福人生奠基的重要方式。
二是聚焦“双减”,相向而行。实施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是党和政府制止逐利性教育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但要使这一政策更好地取得实效,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具体来说,学校要在细化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课程设计、丰富教学形式、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实践,提高课余作业“含金量”;家长要设法激发孩子的学习潜能与学习兴趣,不能与“双减”相背给学生“增负”;社区要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生态。通过三方努力,形成新时代“双减”教育生态下协同育人的强大力量。
三是顶层设计,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是指将项目的各个层级、各个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追根溯源,控制全局,在最高层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家校社协同共育,即是在政府的通盘考量下,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宣传,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完善保障体系。另一方面,政府各部门之间要有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和统筹安排,加强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各方教育行为,减轻家长焦虑,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三者协同育人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时代必然与价值
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虽然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教育问题上的共识,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教育行动,我国最早明确提出重视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则是在国家教育真正驶入快车道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保障与支撑的背景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后才逐步走向深入的,《纲要》明确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笔者认为,作为国家意志而不是学术研讨的家校社协同共育的新育人理念,正是国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体现。
在育人途径上,采取世界教育共识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与方式,既是国家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在走向现代化、与世界相融合的过程中,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教育发展带来重大挑战、风险和机遇过程中的必由之路。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共识所在与关键
笔者认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家长、学校、社会在多方配合、共同尽责的机制下,实现最佳育人效果的不二良方,即三者在明确自身责任的前提下,保持育人目标的一致性,帮助儿童在家做好孩子、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等三重空间下教育孩子时,都要从孩子承担三种角色的角度去考虑。
需要强调的是,要将家校社共育理念贯彻落地,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与社会(社区)三者必须在诸多问题上形成共识,即共育的关键是在“共”和“同”上必须认识一致。
一是同为育人主体,达成育人共识。按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的内涵要求,家庭与社会在育人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是息息相关的育人共同体。没有家庭教育参与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一种不完善、不完整的教育。家庭、社会与学校是同样重要的育人主体,必须了解学校育人的全过程,与学校步调一致达成育人共识,而不只是学校育人的配合者。
二是同心同向发力,形成育人合力。一方面,家庭、社会和学校三大教育主体要“同心”,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相互融合进行启智育人活动,三者必须步调一致、形成教育合力,努力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另一方面,学校、社会与家庭三大教育主体“同向”,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一致,学校要主动将家长与社会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形成育人共同体。最后,家庭、社会与学校三大教育元素要“融合”,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能各自为政、单方面进行育人实践,而是应该在育人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上相互融合。
三是把握同向互动,创新共育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要求,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同向互动,共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就成为“共”与“同”的核心。对此,一方面要在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上大做文章,另一方面应向家庭和学校提供支撑,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投放高质量的教育公共资源,为家庭教育提供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学校在充分发挥育人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应主动做好社区和家庭教育指导,凝聚社会教育共识,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路径切入
一是挖掘资源,活动支撑。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作用的过程,正是彰显育人效果和推动教育前进与发展的过程。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孩子共同成长,是教育本质的应有之义,既离不开优质资源的挖掘,也离不开特色活动的创设。优质资源的供给与特色化活动的支撑,既是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育新样态不断深入人心的重要载体,也是为孩子们幸福人生奠基的重要方式。
二是聚焦“双减”,相向而行。实施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是党和政府制止逐利性教育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但要使这一政策更好地取得实效,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具体来说,学校要在细化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课程设计、丰富教学形式、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实践,提高课余作业“含金量”;家长要设法激发孩子的学习潜能与学习兴趣,不能与“双减”相背给学生“增负”;社区要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生态。通过三方努力,形成新时代“双减”教育生态下协同育人的强大力量。
三是顶层设计,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是指将项目的各个层级、各个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追根溯源,控制全局,在最高层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家校社协同共育,即是在政府的通盘考量下,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宣传,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完善保障体系。另一方面,政府各部门之间要有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和统筹安排,加强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各方教育行为,减轻家长焦虑,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三者协同育人的良性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