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教材“创生”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高 鹏

字数:1738 2023-01-29 版名:理论
  从关注学生生命的高度,道德与法治教师自觉主动地变革和优化教学各要素,创设符合学生生活实际的灵动的教学情境,大胆地对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内容进行调整组合、拓展重构,把其中潜在的、模糊的、不完善的教学内容转变为现实的、明确的、系统完善的教学内容,促使师生教与学有机、和谐统一,最终实现学生最大限度的发展,这样的教学过程就是对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创生”。道德与法治教材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与教学实践之间起着关键的桥梁作用,对其进行“创生”,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理论意义
  从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属性与功能来看。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作为一个相对凝固、静态的文本资料,无论道德与法治教材如何细致入微地考虑与基于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情感需求,它都不可能与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状态完全对接,也不可能完全适合和满足所有学生的成长需要。要让学生有效地理解、掌握、运用和践行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内容,道德与法治教师对其进行创造性地使用和拓展,因事因人、随时随地地补充和丰富鲜活新奇、动态灵动的现实案例资源,打造学生可视听感悟、可借鉴运用、可模仿体验的生活化的教学情境,显得尤为必要。
  从道德与法治教材的产生与应用来看。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和应用的过程存在着一定的分离性——道德与法治教材是由国家统一编写的,而作为教材主要实施者的成千上万的一线道德与法治教师,没有机会也不可能直接参与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写。因此,这种由“少数”、相对“学院派”的专家们统一编写的道德与法治教材,很难照顾到具体地域、具体学校及其具体学生身心、学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实际需要。而既定教材内容能否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关键还在于教师能否将它们转化为与具体地域、具体学校、具体学生和具体教学情境相符合的信息内容。作为最了解学生和熟悉教学环境的一线道德与法治教师,要想把国家统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内容转化为有效的课堂教学信息传输给学生且被他们有效地理解吸收、运用践行,必须破除较为单纯的信息传递者和道德文化知识与法治理论的复制者的角色,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力,对教材内容进行组合重构和丰富拓展。
  从思想品德教育的性质与任务来看。道德与法治教学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社会主义基础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每个未成年学生的必修课。道德与法治教学是否具有鲜活的、可持续的生命力而被学生永久喜爱、积极参与,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看它们能否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日新月异的变化,能否将这些变化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学最生动的素材。所以,将现实改革和建设进程中、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与新典型,有选择地、及时地充实进道德与法治教材之中,促使道德与法治教学不断走向时政化、生活化,即把学校教育、课堂教学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是提升思想品德教育实效性和生命力的必要举措。
  ♦实践价值
  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的基本保证。对预设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文本进行积极、理性的创生,是促成师生教与学和具体教学情境相适应的必要做法。只有教师、学生、教材与具体教学情境相适应,实现了和谐共振,才能最大化地提升学生对以教材文本为基础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进而也才能最大化地确保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有效性。
  提升思想品德教育成效的基本保障。实现高效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表现和基本做法有:拓展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内容,增强其新鲜感和吸引力;关注学生生活、心理,增强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亲切度和针对性;改革僵化陈旧的教育教学方式,增强学生的参与度和主体作用;不回避且能够大胆引入讨论、辩证认识现实生活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现实性和师生间的信任感,等等。对这些基本表现和基本做法的提升高度,很大意义上取决于道德与法治教师创生道德与法治教材的成功程度。
  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素养的基本路径。道德与法治教师对教材进行反思、探究、验证并加以改造,使其在同样被创造生成的特定教学情境下更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发展需要,这样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创生”过程,既能够有效增强道德与法治教师的责任意识、探索意识和教育使命感,同时又可以快速、可持续地提升其包括批判反思能力、整合重构能力等在内的教学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