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到2023年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

字数:705 2023-01-11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
  根据《意见》,浙江将通过全面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数字化改革,到2023年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为此,《意见》在执法机制、执法权责、执法重点、执法行为、执法方式和执法水平上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将全面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执法协同、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明确省级、设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相关责任,细化教育行政、相关行业主管、综合行政执法、民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党委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责权。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材料等方面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隐形变异培训将成为执法重点。
  同时,相关执法制度落实、执法实施规范、处罚裁量把握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标准,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聚焦校外培训“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此外,还将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校外培训治理将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范围,各地也将建立校外培训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营造形成全社会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的氛围。以上据浙江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