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陕西修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字数:817 2023-01-11 版名:新闻
  本报讯 (李大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和选择性两类,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近日,《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办法》指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和选择性两类,分别包括14门、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年5月份举行,选择性考试在高考统考科目之后进行。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据了解,考试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含实验操作测试)。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和陕西省户籍社会人员可参加部分或全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从2025年起,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须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根据《办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考招生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此外,《办法》还明确,语文、数学、外语和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统计及等级转换。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对考试命题、组织方式、评分标准、监考标准等提出统一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测试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市、县(区)在统一时间段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进行抽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