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不能退款了事

□维扬书生

字数:1263 2023-01-04 版名:声音
  近日,有四川省广安市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广安邻水实验学校采取分班教学的方式,变相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给学生家庭造成较重的经济负担。经督促,邻水实验学校已向学生全额清退了违规收取的2437.65万元。邻水县教科体局对邻水实验学校举办者进行了约谈,县教科体局党委给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建议校董事会按程序免去其党委书记、校长职务。(2022年12月27日《大众日报》)
  经查实,四川广安邻水实验学校自2015年以来,以“电子书包班”“创新人才实验班”“智慧班”名义,分三个阶段实施基于使用平板电脑的信息化教育,涉及学生13274人次,共收取平板电脑及软件服务费2437.65万元,如今,该校所收费用悉数退还学生,党委书记、校长也受到严肃处理。
  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背了“有教无类”的教育原则。
  一般来说,学校一个年级分班,都会遵循S型分班原则,即将高分和低分学生依次分配在不同班级,分班的唯一依据是学生的分数,而不是其他。以“电子书包班”“创新人才实验班”“智慧班”名义分班,则是将购买不购买平板电脑作为分班依据,明显违背了“有教无类”的教育原则,严重影响教育公平,挫伤了那些家境贫寒买不起平板电脑的孩子的自尊心,也滋长了购买平板电脑的那部分学生的优越感。
  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反了相关的教育法规。
  2019年8月1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此后,教育部等五部门在2020年8月17日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由此可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的平板或台式电脑,属于学校必备的教学设备,应该由地方政府统一购置,让学生自行花钱购买,明显违反了上述文件精神,也加重了学生的家庭负担。
  笔者以为,四川广安邻水实验学校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不能退款了事。
  涉事学校有关领导必须严肃追责。在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通报同类问题、重申相关规定后依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充分说明学校不重视规范教育收费,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贯彻落实不到位,对违规行为心存侥幸,作为学校党政一把手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受到问责,可以说完全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此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应严肃问责。毕竟邻水实验学校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迄今已有7个年头,涉及学生13274人次,共收取平板电脑及软件服务费2437.65万元,该校这么大的违规动作,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广安市教体局、邻水县教科体局说对此一点不知情,恐怕说不过去。
  尤其重要的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循线追查,查清乱收费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学校是育人场所,不是生意场,对涉嫌贪腐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判刑的判刑,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还校园一个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