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字数:610 2023-01-04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和审核人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编写研发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三是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能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非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四是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失德、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审核人员除应符合编写研发人员要求外,还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培训材料中严禁出现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12种情形。
  《实施细则》明确,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化和旅游等行政部门开展抽查。校外培训机构应将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信息向相应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以上据云南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