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回望

字数:1406 2022-12-21 版名:新闻
  ● 两部门: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制定《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管理办法》,引导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测算分校额度。“引导专项”实行项目管理,由中央高校统筹用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五个方面。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允许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自主安排。“引导专项”支出范围包括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相关的人员支出,设备购置费、维修(护)费、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关业务支出。

  ● 上海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顶层设计,部门分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形成全市学习型组织建设合力,将学习型组织建设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项督导和学习型社会监测体系,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将遴选500-800个各类优秀学习型组织进行分层分类指导;“十四五”末期,评选100-200个示范学习型组织,推荐产生若干学习型组织标兵。整合各类终身教育优质资源,在线提供精准推荐和预约配送,满足各类优秀学习型组织的学习需求。鼓励各类学习型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学习资源,形成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共同成长。

  ● 江苏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立项建设工作。全省本科高校在新工科建设方面基础较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类工科专业,均可申报。申报专业应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注重产业需求导向,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注重支撑服务引领,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校方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同时具有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较高的师德修养和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通过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等程序,将遴选确定100个左右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立项建设专业名单。旨在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提高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机制改革,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产教融合课程建设,深化专创融合教育改革。

  ● 广东公布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通知》,确定广东省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等36项竞赛活动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12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会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加大对竞赛管理政策及竞赛名单的宣传,指导名单内的竞赛提升办赛质量,确保公益属性。人员聚集的竞赛具体举办时,主办单位应确保竞赛活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要求。
  (以上内容综合整理自教育部官方平台“中国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