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中小学家委会建设与管理

字数:665 2022-11-23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为进一步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机制,切实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建设与管理,近日,广西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学校可依据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与家长协商设立家委会组织结构,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并公开联系方式,便于家长及时沟通。家委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一年,每学年可视情况适当改选,可连任。子女因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其家委会成员身份自动取消。
  《通知》强调,家委会应及时与学校开展沟通,向学校反映学生、学生家长有关想法和要求,并与学校、教师讨论研究和化解学生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主动向家长传达学校近期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帮助。
  《通知》明确,家委会相关费用由其自收自支、自行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资源循环利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家委会的名义乱收费,严禁利用或委托家委会代收各项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等费用,严禁通过家委会将应由学校承担的费用转嫁或摊派给家长承担,严禁通过家委会收取补课费、捐赠款、空调费等乱收费,严禁通过家委会收取相关费用转交或支付给学校和教师个人。以上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