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 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字数:755 2022-11-02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刁巧燕)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到2025年,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持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8%。
  《计划》要求,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加强特长等特殊类型招生规范管理,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加大对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接收借读生和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核查处理力度。
  《计划》要求,按照选课走班要求,优先保障、动态调整、统筹使用普通高中教师编制,保证县中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2022年完成整改。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并取消相关称号及待遇。
  《计划》强调,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纳入国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由江苏省和陕西省部分优质高中帮扶;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由部分部属高校及我省优质高中帮扶。每所省级示范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