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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习宣传《规则》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本报讯(记者 唐李佩)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学习宣传执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简称《规则》)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深入学习《规则》,准确把握教育惩戒;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建立有效机制,保证《规则》落地生效。
  省教育厅要求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学习方案,结合本地、本校的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和教师教育惩戒边界。中小学校负责《规则》学习的具体落实,要做到教职员工全覆盖,内容掌握全知晓。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师的理论学习、教职工大会、师德教育、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规则》,充分领会正确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方法和法治精神;要通过专家辅导、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帮助教师掌握教育惩戒的具体要领,提高教育惩戒的执行能力。
  各中小学校要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规则》对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结合本校学生特点,通过完善校规校纪规定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学校要指导班主任教师组织制定班规或班级公约,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学生教育保护辅导机制,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各种制度,健全教育惩戒实施和监管、救济的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和教师依法正当履行职务。要把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中贯彻法治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当中,督促、引导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教水平。
  教育部门要开设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对学校和教师不当教育惩戒行为的监督,要把学习宣传《规则》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社会、家长对教育惩戒的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