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细化了改革任务。
陕西将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继续对市、县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考核。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继续开展“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指导学校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基础教育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
陕西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主管机构统称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政府教育总督学、副总督学,并要求市、县两级参照省级做法,规范机构和人员称谓,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完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确保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能,加强上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下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陕西按照教育督导“长牙齿”的要求进行重点突破,主要通过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重点突出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约谈制度、建立教育督导问责联动机制等举措,着力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
陕西将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各级督学。研究制定督学管理办法,完善督学任命、选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创新督学选聘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提高督学履职能力。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对督学履职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各级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公开挂牌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方案》提出,陕西将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人员、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工作条件保障,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创新督导方式方法,提高督导效能。在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设立科研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培养教育督导方向的专业人才,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智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