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子女挑学校有悖于教育公平

声音
  何 勇
  广东顺德区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了《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主要解决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顺德公办学校,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需求。根据《管理办法》,顺德区内一、二类人才子女所入读的公办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任选。(7月10日《广州日报》)
  在电影《天下无贼》中,葛优饰演的黎叔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二十一世纪最缺的是什么?人才!”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明显,人才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所以,近年来,各大城市纷纷由过去的抢项目转为抢人才,出台了很多城市招揽人才政策。
  地方政府为了招揽和吸引人才,就必须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尤其是要解决他们对家庭的后顾之忧,其中重要内容就是解决人才的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人才为子女就学问题烦心、忧心。广东顺德区为一、二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子女可以在全区内随便挑选中小学的优质教育服务,这显然能够打消人才对子女上学问题的后顾之忧,能够加大城市吸引人才的筹码。
  但是,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随便挑选中小学,这样的优待服务政策显然有悖于教育公平原则,是另一种形式的“拼爹拼妈”,损害了其他孩子的教育权益。公平是教育的底线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
  众所周知,目前城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被极少数名校所垄断。这直接导致广大家长想尽一切办法送孩子进名校读书。有家长凌晨就去学校门口排队报名,有家长耗费巨资购买学区房、缴纳择校费,乃至开后门、找关系,还有家长不惜假离婚等。人才子女可以随便挑选公办中小学读书,意味着他们想读名校就可以读名校,这实质上是公开为人才子女上学开后门,是公开在鼓励“拼爹拼妈”,属于一种腐败福利,这样的导向要不得。
  再者,《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为了保障中小学入学的公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划分学区、就近入学原则,不管是什么人的子女上学都只能在本学区内的学校读书,不能跨学区。人才子女可以随便挑选公办中小学读书,意味着不必遵循划分学区、就近入学原则,这实质上已经违背和破坏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规则。
  总之,城市为了吸引人才,给人才提供一些优待政策,本身无可厚非,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违背公平原则,这是底线原则,不能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