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文严禁教师接受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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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高校,以及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进一步做好暑假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并就规范办学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引导学生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鼓励家长利用暑期时间增进亲子关系,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制订暑期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家务劳动等体验活动。鼓励学生走进街道、社区体验生活,开展社会调查、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通知》就规范办学行为提出了三个“规范”——规范补课行为、规范校外培训、规范学生实习。成都市教育局强调,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对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适当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不得收取补课费,并严禁中小学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或培训。
  成都市教育局表示,市教育系统暑期也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防止“四风”变种反弹,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维护全市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杜绝本单位、学校违规举办“谢师宴”“升学宴”。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以感恩名义赠送的任何钱物、有价证券,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手段收受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