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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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幼儿园学小学课程,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近年来,一些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幼儿园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要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其中,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通知》强调,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据了解,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全面部署,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制订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为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于今年12月底完成。第三阶段的全面整改和第四阶段的专项督查工作分别于明年4月底前和6月底前完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